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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苏教体艺〔2009〕30号、苏卫疾控〔2009〕18号、苏价费〔2009〕271号、苏财教〔2009〕113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3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8〕37号)的有关精神,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我省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做好学生健康的促进工作,现就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康体检项目
  (一)必须检查的项目
  1.问诊:既往病史,近期有何不适症状;
  2.内科检查:心、肺、肝、脾;
  3.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4.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5. 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7.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8.实验室检查:结核菌素试验(小学、初中、高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二)必要时检查项目
  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实验室检查。
  1.胸部X线透视。
  2.肝功能检查。包括谷丙转氨酶、胆红素两项,各校可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
  二、体检费用标准
  (一)必须检查项目
  1.城市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次15元(含结核菌素试验);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次10元。
  2.农村(含县城镇)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次13元(含结核菌素试验);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次8元。
  (二)必要时检查项目
  1.胸部X线透视:每生每次5元;
  2.谷丙转氨酶:每生每次5元;
  3.胆红素:每生每次4元。
  三、体检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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