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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对如期完成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县(市、区),省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严肃检查验收工作的纪律要求。各地在自查和检查验收时,要本着“工作务实,接待从俭”的原则,简化验收程序和手续,不要增加幼儿园迎接检查验收的工作负担,需要地方和幼儿园提供查阅的台账资料,应是在实际工作中积累形成并在今后工作中查阅使用的,无需刻意准备。
  检查验收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检查验收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
  六、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和具体要求。各地申报省级抽查验收的时间,可根据本地工程建设完成的时序,分别在9月15日前或11月15日前,内容包括: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报告和自查小结、《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检查验收申报表》(附件二)各三份,《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检查验收工作表》(附件一,按序装订)一份,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另外,非省帮扶地区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检查验收,由各有关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
  省教育厅联系人:谭海波(025-83335591)。
  省财政厅联系人:路瑶蕴(025-83633134)。

  附件:1.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基本建设验收工作表
  2.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基本建设验收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基本建设验收工作表
  (以园为单位填报)
  县(市、区)                      幼儿园(盖章) 填报时间:2009年  月  日
班级数 在园幼儿数 教职工数  
举办单位 是否省优质园 评定时间  
园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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