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期完成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县(市、区),省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严肃检查验收工作的纪律要求。各地在自查和检查验收时,要本着“工作务实,接待从俭”的原则,简化验收程序和手续,不要增加幼儿园迎接检查验收的工作负担,需要地方和幼儿园提供查阅的台账资料,应是在实际工作中积累形成并在今后工作中查阅使用的,无需刻意准备。
检查验收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检查验收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
六、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和具体要求。各地申报省级抽查验收的时间,可根据本地工程建设完成的时序,分别在9月15日前或11月15日前,内容包括: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报告和自查小结、《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检查验收申报表》(附件二)各三份,《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检查验收工作表》(附件一,按序装订)一份,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另外,非省帮扶地区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检查验收,由各有关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
省教育厅联系人:谭海波(025-83335591)。
省财政厅联系人:路瑶蕴(025-83633134)。
附件:1.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基本建设验收工作表
2.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基本建设验收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基本建设验收工作表
(以园为单位填报)
县(市、区) 幼儿园(盖章) 填报时间:2009年 月 日
班级数 | | 在园幼儿数 | | 教职工数 | | |
举办单位 | | 是否省优质园 | | 评定时间 | | |
园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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