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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

  3、及时总结经验。各市要指导已命名和新申报学校按照考评的各项指标内容,如实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要求,深化改革,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品位。
  四、工作步骤
  1、新申报和接受复查的学校根据《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附件一)的具体要求,填写《江苏省艺术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二),上报市教育局。
  2、各市依据《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已命名和新申报学校的考核,并于2010年2月底前将汇总表(附件三)和各校总结材料报我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刘扬生、王嵘,联系电话:025-83335125,传真:025-83335129,电子邮箱:liuysh@ec.js.edu.cn,wangr@ec.js.edu.cn)。
  3、2010年3月-4月,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命名为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41所已命名的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经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资格。
  附件:1、《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
  2、《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
  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备注

组织管理(15分)

1、有校级艺术教育领导小组

3

 

 

2、有校级分管领导

3

 

3、有职能部门统筹开展本校艺术教育

3

 

4、有艺术教育发展规划

3

 

5、有年度艺术教育工作计划

3

 

师资队伍(25分)

1、按规定配齐配足艺术教师

10

 

 

2、有专家指导队伍

3

 

3、艺术教师的课时津贴与其他学科相同

3

 

4、艺术教师组织、指导课外艺术活动计入工作量

3

 

5、每位艺术教师每学期业务进修至少一次

3

 

6、对在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或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

 

课程建设(25分)

1、按照规定开足上好艺术课

5

 

 

2、教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2

 

3、有地域校本特色的教学内容

2

 

4、有校本教材

2

 

5、教研活动有制度,执行好

3

 

6、有艺术教育研究课题,成果多

3

 

7、艺术课列入期末考核和毕业考核科目,有成绩记录

2

 

8、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4节以上,有听课记录

2

 

9、教务部门定期检查艺术教研组备课情况,有检查记录

2

 

10、有课堂教学的学生评价机制,有评价记录

2

 

实践活动(20分)

1、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个艺术类兴趣小组

4

 

 

2、85%以上的学生掌握1-2项艺术表演技能

4

 

3、定期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

4

 

4、有一批经典保留曲目、节目或作品

4

 

5、2007年以来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学生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4

 

保障条件(15分)

1、有专项经费,满足开展艺术教育活动的需要

8

 

 

2、按照教育部规定配足配齐教学和活动器材

4

 

3、有满足教学和活动需要的场所,正常向学生开放

3

 

附加分(10分)

1、有省级及以上艺术教育研究成果

4

 

展演成绩一等奖及以上为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2、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成绩

3

 

3、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成绩

3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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