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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2)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各医院在“万里行”活动中,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和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改善不和谐的医患关系。
  (3)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等行为,及时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曝光。
  4、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由卫生部医政司主办,健康报社承办的相关知识竞赛活动。
  (二)以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重点,认真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等项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准备和申请工作。
  (2)医疗机构对已经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清理以下3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一是尚不成熟或存在较多伦理问题的;二是须由卫生行政部门准入方可临床应用的;三是未取得相关诊疗科目的。
  (3)医疗机构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4)市卫生局将组织市内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准入和审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
  2.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1)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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