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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考评范围
  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负责人、在职在岗教师、其他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
  四、考评内容
  (一)学校负责人考评主要内容
  学校负责人考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五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二)教师考评主要内容
  教师考评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
  五、考评量化指标体系
  (一)学校负责人考评量化指标
  学校负责人考评与各级组织部门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定性和定量评价各占50%,定性评价主要依据民主评议情况(按百分制)折算计分,定量评价依据考核内容和指标的完成情况据实计分。
  1.考核量化指标50分
  2.定性评价量化指标50分(按百分制折算。主管部门领导评价占20%,民主测评占80%)。
  3.表彰奖励加分
  本年度受到国家、省、市、区(县)各级党委、政府表彰以及受到各级综合表彰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根据受表彰的层次适当加分。同一项工作受到表彰奖励只计最高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教师考评量化指标
  1.职业道德考评(20分)
  主要考评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内容。
  2.职业能力考评(20分)
  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1)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2)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3)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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