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专业发展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全面掌握和拓展学科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等。
3.工作表现考评(20分)
主要考评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出勤情况、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工作等方面内容。
(1)工作量:主要考评教师出勤率,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班主任工作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等。
(2)德育工作:主要考评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关注学生差异的情况等。
(3)教学常规: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
(4)班级管理工作:主要考评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4.工作成效考评(40分)
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效果等方面内容。
(1)育人效果:主要考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生进步情况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应作为考评依据之一。
(2)教学效果: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和优秀率为依据。
(3)教研效果:主要考评教师参与校本教研、 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的时间运行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
5.表彰奖励加分
本年度受到国家、省、市、区(县)各级党委、政府表彰以及受到各级综合表彰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根据受表彰的层次适当加分。同一项工作受到表彰奖励只计最高加分,不累计加分。
六、考评方法
(一)学校负责人考评方法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评。主要步骤有:公布考核预告、述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调查核实、考核汇总、确定考核等次、公示、反馈考核结果。
(二)教师考评方法
考评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可采取有多个评价主体参与、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不断完善考评载体和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学校要根据隶属关系,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由学校领导、管理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评委员会,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