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创建山西省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丁文松 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秦正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替英 市人大城环委主任
  刘素华 市直工委书记
  郝黎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占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长治日报社社长
  郝彩英 市爱委办主任
  李秀亭 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宋锦书 市规划勘测局局长
  樊志新 市园林局局长
  和书堂 市房管局局长
  李新春 市环保局局长
  柴玉棉 市发改委主任
  张旭亮 市经委主任
  韩有堂 市监察局局长
  闫 广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陈 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军生 市商务局局长
  李 柏 市公安局局长
  王俊杰 市水务局局长
  陈秀英 市文化局局长
  欧蜀渝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文才 市物价局局长
  闫潞平 市安监局局长
  张福柱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闫志强 市法制办主任
  王进军 城区区委主任
  孙宏波 郊区区委书记
  李富明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秀亭兼任。
  四、长治市创建宜居城市考核差距指标
  《山西省宜居城市考核评分标准》(试行)共涉及5部分23个类别124项指标,目前,我市尚不达标的指标有17项。分别是:
  1、人均GDP≥2.5万元,我市2007年人均GDP为16887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万元,我市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419元。
  3、人均财政收入≥0.5万元,我市2007年人均财政收入为3829元。
  4、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至少有1项,我市目前尚为空白。
  5、建设用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90%以上,我市目前为50%。
  6、城市公厕布局不能满足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
  7、制定并实施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我市目前尚为空白。
  8、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17%,我市目前不达标。
  9、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率15%以上,我市目前尚为空白。
  10、规划区内自备井未关闭。
  11、没有国家或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12、出台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标准,我市目前尚未出台。
  13、城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尚未制定并实施。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