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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盟旅游局: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甲型 H1N1流感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国际、国内旅游业防控疫情信息沟通,主动了解疫情发生地情况,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发布旅游警示及对旅游采取限制措施;在甲型 H1N1流感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严格旅游团队档案管理,建立严格的甲型H1N1流感报告制度,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旅游团队中发生或通过旅游活动跨地区传播扩散。
  盟公安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封锁隔离区域,做好封锁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交通疏导,保障甲型 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协助卫生部门对不配合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做好互联网舆情监控,维护社会稳定。
  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盟内用工企业和单位加强甲型 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盟经委:负责组织驻锡企业甲型 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盟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做好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确保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盟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监管,打击销售病死猪肉和未检疫猪肉等违法行为,维持正常市场秩序。锡林郭勒军分区后勤部、武警支队:完成营区内的疫情处理任务,并协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控制工作。行署外事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对外合作组工作职责,做好甲型 H1N1流感应急处理的有关涉外事务。行署应急办:负责甲型 H1N1流感应对处置的值守报告工作,完成盟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 监测与预警

  3.1 准备阶段
  3.1.1 建立疾病监测系统
  充分发挥我盟国家流感网络监测实验室和哨点医院作用,强化全盟医疗保健机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对发热门诊就诊的发热呼吸道病人,应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及时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对不能排除甲型 H1N1流感疑似病例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集患者呼吸道标本,及时将标本送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核酸检测。盟农牧业局要加强动物甲型 H1N1流感疫情监测和排查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结果,组织分析有关动物疫病发生趋势,提出防控建议。盟交通局、锡林浩特火车站和民航站对旅客中的发热人员进行登记,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卫生部门立即送往定点收治医院进行隔离、诊断和治疗,同时要对交通运输工具采取消毒等卫生学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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