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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推荐评选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二)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先进性、示范性且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各市交通局推荐名额中必须有50%以上的名额给予基层工作部门(单位)和个人。

  (三)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一式2份。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有关材料经审核盖章后(附电子光盘),由各推荐单位集中汇总申报,务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 人:石 明、董 刚、仲尚伟

  联系电话:52853023、52853509、52853507

  四、表彰办法

  由省交通运输厅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党建工作大会上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进行现场颁奖。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省辖市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南京市交通局

3

3

无锡市交通局

3

3

徐州市交通局

3

3

常州市交通局

3

2

苏州市交通局

3

3

南通市交通局

3

2

连云港市交通局

3

2

淮安市交通局

3

3

盐城市交通局

3

2

扬州市交通局

3

2

镇江市交通局

3

2

泰州市交通局

3

2

宿迁市交通局

3

2

连云港港口局

 

1

南通港务局

 

1

镇江口岸和港口管理局

 

1

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

1

1

省交通规划

设计院有限公司

1

1

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

9

14

合计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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