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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支持铜川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六、加强融资担保平台建设。由市财政筹集5000万元,四个区县各筹集500万元,注入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使其资本金达到1.2亿元,增强融资担保能力,以市场手段分散银行的经营风险,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开展互利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担保机构的资信实力、业务合作信用记录及区域经济金融环境等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授信的担保放大倍数,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扩大担保面和担保量,更好地服务于铜川经济社会发展。
  七、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制定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的激励机制,在不改变专户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对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实行“指标管理、预算总控、资金集中、统一调度”,对商业银行按考核量化打分所占比重进行存款分配,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铜川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八、创新融资方式。抢抓国家设立创业板的机遇,积极推荐中新材料、李华酒业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建立后备上市企业储备库,实现我市优质企业上市的梯次化;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加快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机遇,积极开展企业债券融资;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推动林权质押与农村宅基地质押贷款,并逐步扩大农业贷款抵押品范围。
  九、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积极发展“三农”、住房和汽车消费、健康、养老等保险业务,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农民得到保障;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根据农业资金需求的季节性特点,推出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开发“信贷+保险”的金融新产品,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在做好传统信贷产品营销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对经营效益好、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推动开办中小企业“仓单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应收帐款质押贷款”和“多方捆绑贷款”,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信贷产品,探索开办农民消费贷款、农户住房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等特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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