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工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铜政发〔2009〕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工业增长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三日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确保工业增长的十条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省政府全体会议、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和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和全市工业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特提出以下确保工业增长的十条措施。
一、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市财政向市投资担保公司注入5000万元资本金,四个区县各注入500万元,使担保公司资本金达到1.2亿元,争取获得担保贷款6亿元,提高对工业企业的担保贷款能力。
二、加大工业项目用地储备。市财政拿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融资1.5亿元,储备土地3000亩,重点保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
三、大力实施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市财政在年初工业企业贷款贴息500万元专项基金的基础上追加1000万元,用于全市重点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
四、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并将财政性资金存放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情况挂钩,年底将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五、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新区、坡头、黄堡、董家河等八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园区发展思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入园发展,通过推进园区建设,为加快工业发展打造承载平台。
六、加快工业经济振兴步伐。按照《关于振兴工业经济的意见》,组织实施能源、水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陶瓷、轻纺、食品等七大产业振兴规划,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促使全市工业经济迅速调结构、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