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牧执法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鲁牧畜科发〔2009〕55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牧执法联合督导检查的预备通知》(鲁牧畜科发〔2009〕50号)下发以来,各市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有力推动了各地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和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等工作深入开展,为全省统一督导检查做好了充分准备。现将联合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种畜禽执法、生鲜乳整治、无公害畜产品整治、十一运畜禽产品安全保障、生猪和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等五个专项,具体内容参考预备通知。
二、检查方式
由省局与各市统一组成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应结合各专项具体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在各市局全面自查汇报的基础上,每市随机抽查1-2个县(市、区),现场检查生鲜乳收购站、种畜禽场、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单位等各1-2个。具体检查过程要综合协调、统筹安排,既要坚持全省统一标准,也要适当考虑各地实际;既要全面到位,也要突出重点。
三、检查分组
检查共分八组,由省局抽调局纪检组、畜牧科技处、计划财务处、省畜牧总站和各有关市局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9月15日开始,9月25日结束,各市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与各市商定。暂定9月28日在省局召开督导检查汇报会,由各组汇报督导情况,对检查进行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请确定一名熟悉相关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检查组成员,并尽快与各组联系,确定到本市的检查时间,及时开展督导检查。
(二)此次督导检查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密切配合,各检查组要严格要求、做细工作、认真督导,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要通过检查及时把好的典型挖掘出来,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查找出来,确保达到促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推动畜牧执法管理上水平、上台阶的目的。
(三)还未上报分项自查报告的市,请最迟于9月16日前上报,以便联合督导检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