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9〕13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民政局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市民政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是新形势下改进农村五保供养方式、改善五保供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精神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敬老院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新形势下农村养老服务的需求相比,我市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功能发挥不充分,资源整合利用不够等。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供养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和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围绕管理与服务主题,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推动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和服务优质化,使农村五保对象和入住敬老院的其他老人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拓展服务范围,在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孤老优抚对象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覆盖农村低保对象以及空巢、高龄老人等社会各类老年人;丰富服务功能,在巩固衣食住养功能的同时,注重拓展医疗、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功能,并适应社会需要新增老人日托照料服务等功能;强化院务管理,推动敬老院人员、财务、安全、承包经营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到2012年,把敬老院打造成集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和老人全托、日托照料服务等为主体的镇级社会福利综合服务平台,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稳定在70%以上,全市所有敬老院达到省一级院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