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赴韩举办“第六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中韩技术贸易,加强技术交流,增进双方企业间相互了解,根据中韩两国政府签署的《中韩技术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经与韩方协商并经部领导批准,商务部拟于2009年12月初赴韩国首尔举办“第六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以下简称“展示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向韩国介绍我国近年来技术成果,展示我优势技术,协助企业开拓韩国市场,促进我成熟工业化技术出口,寻找我在韩投资机会。了解韩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概况,引导中国企业从韩国引进高新技术,增进两国企业间相互了解,为两国高技术企业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提供平台。
  二、展示会涉及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汽车、船舶零部件等领域。
  三、赴韩代表团规模
  代表团将由我国40-50家企业的代表及部分政府官员组成。
  四、活动举办地
  韩国首尔
  五、时间安排
  展示会定于12月初举行。包括布展及产业考察在内,代表团共在韩工作7天,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天    赴韩
  第二天    布展
  第三天    展示会开幕式
  中国企业推介会
  中韩企业对口洽谈
  第四天    中韩企业对口洽谈
  第五、六天  产业考察(参观韩国高技术企业)
  第七天    返京
  六、展示会形式及内容
  展示会分为技术展示和企业洽谈两部分。技术展示以展板、模型、资料、电脑演示为主要介绍方式。活动当天安排中方参展企业在会上介绍本企业技术并安排中韩企业进行技术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内容的对口洽谈。
  七、公共费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