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普及相关知识,让农民知晓申领补贴的条件和程序,提高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及时公布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名单,指导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按规定制作标志牌和宣传材料,引导农民到正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增强农民识假防骗能力。
  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信息。省经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加大对所属县、市的检查督促力度。加强工作情况调度,建立定期统计、报送制度,确定专门联络员,认真填写《“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数据统计表》(附后),将每月情况于次月10日前报省经信委(省整规办)。
  请各市将联络员及联系电话于9月18日前报省经信委(省整规办)。联系人:张磊,电话:86062663;传真:86901535;电子邮箱:shandong12312@126.com。
  附件:“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数据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数据统计表
| 项     目 | 数 据 汇 总 | 
| 本 期 | 累 计 | 
| 开展专项检查次数 |   |   |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   | 
| 检查销售企业数量 |   |   | 
| 检查经营网点数量 |   |   | 
| 接收群众举报数量 |   |   | 
| 查处案件数量 |   |   | 
| 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   |   | 
| 发放宣传材料数量 |   |   | 
| 重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