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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房地产系统收费的工作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与范围。

  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申请进行安全鉴定时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用于组织专家对房屋进行安全技术鉴定、撰写安全鉴定报告、出具危险房屋证明等房屋安全鉴定各项工作的费用开支。收费对象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人。

  二、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房屋登记申请人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房屋登记费用于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填写和管理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档案,进行登记询问和实地察看,组织和进行房屋基础测绘,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调解权属纠纷,处理信访,协助房产方面地方税收征管等各项工作的经费开支。此项收费分为住宅登记和非住宅登记收费。

  (二)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说明事项:

  1、房屋按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每基本单元为一件。

  (1)住房: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非成套住房,按权利人意愿以幢、层、间固定界限部分之一为基本单元。

  (2)非住房:按权利人意愿以幢、层、间固定界限部分之一为基本单元。

  2、居民自用车库、杂屋按住房进行登记,以户室号为基本单元。在同一户室号中包括了车库和杂屋的,车库、杂屋不再另行登记。经营性车库按非住房进行登记,以户室号为基本单元。

  3、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证书免收证书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另加收一本证书工本费。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5、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在办理房屋登记时,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经济实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座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减半收取。

  6、住房登记当事人自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超过90日未登记的,转让、变更登记自转让发生之日或合同、行政决定、其他有关文件生效之日起60日内未登记的,房屋抵押当事人从抵押设定之日起超过30日未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2倍收取登记费。其中转让、变更延期登记的,延期登记费由原房屋产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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