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盛 省台办副主任
杨 俊 省委编办副主任
胡渡南 省经贸委副主任
李 清 省公安厅副厅长
黄新銮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吴仁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周世举 省科技厅副厅长
陈 朱 省文化厅副厅长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建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丛 澜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许 莹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檀云坤 省农业厅副厅长
林邦树 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星云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张明接 省林业厅副厅长
郑维荣 省旅游局副局长
陈 滨 省国税局副局长
宋汉光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志轩 福州海关副关长
谢少华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实施,指导推进建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
(二)指导制定综合实验区发展总体思路、总体规划。
(三)研究决定有关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中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指导协调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有关重大工作事项。
(五)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定部署。
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是省委、省政府负责指导与协调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工作的临时组织机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包括提出会议议题、准备会议材料,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
(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适当形式举行。
(四)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要互相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