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75省道南延椒江二桥至温岭松门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388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75省道南延(一期)椒江二桥至温岭胜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265号)及台州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温岭市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随着东部滨海工业区、温岭东部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急需配套建设区域快速公路,以满足该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将连接东方大道、石松一级公路、81省道及规划中的机场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对完善台州市公路网络,促进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该项目还将成为台州港海门港区、龙门港区等重要集疏运通道,对促进台州港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该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省道干线公路网调整方案。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椒江二桥南端接线腾云山附近,与椒江二桥相接,经椒江三甲、路桥蓬街、金清、温岭箬横,终点为温岭松门,与81省道相接,全长约40.5公里,其中椒江段长约11.4公里,路桥段长约10.9公里,温岭段长约18.2公里。
项目按原交通部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椒江二桥至太和路段约2.4公里采用双向4车道,路基宽24.5米,设计时速80公里;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采用33.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34亿元,其中椒江段投资约9.5亿元,路桥段投资约10.5亿元,温岭段投资约14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资金4.8亿元,其中椒江段补助约1.3亿元,路桥段补助约1.7亿元,温岭段补助约1.8亿元,其余资金由椒江区、路桥区和温岭市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解决。项目法人分别为椒江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四、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的措施。做好全线特别是软基、桥梁结构物的水文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合理确定软基处治形式、桥梁布跨和下部基础形式,优化与其它道路交叉方案设计。请台州市与省交投集团进一步做好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的衔接工作。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