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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西县2009年度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西县2009年度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毕节地区2009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报告》(毕地发改赈[2009]525号)收悉。根据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对织金县2009年度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实施方案。
  二、建设规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7户380人。
  三、迁出点:
  1. 羊场乡双庆村箐山四组部分搬迁2户9人;
  2. 羊场乡双庆村箐山六组部分搬迁6户26人;
  3. 羊场乡双庆村庆祝一组部分搬迁2户9人;
  4.羊场乡双庆村庆祝三组部分搬迁1户4人;
  5. 羊场乡双庆村庆祝五组部分搬迁2户9人;
  6. 羊场乡双庆村庆祝六组部分搬迁2户10人;
  7. 羊场乡金兰村兰花五组部分搬迁27户91人;
  8. 羊场乡金兰村兰花三组部分搬迁22户69人;
  9. 羊场乡清华村青山七组整体搬迁33户153人。
  四、安置点:
  1.羊场乡双庆村万家寨安置点就近安置15户67人;
  2. 羊场乡金兰村烂沟安置点就近安置49户160人;
  3. 羊场乡清华村菜子田安置点就近安置33户153人。
  五、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相关建设标准:
  1.新建主管2700米,支管3300米,水表97块,15立方米水池一个,解决380人饮水。
  2.安装低压线500米,进户线5100米,电表97块。
  3.新建公路1.5公里。
  4.新建搬迁农户住房97套4365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为209万元,其中:2009年易地扶贫中央预算内资金190万元,省以工代赈配套资金3万元,县级配套16万元。
  七、建设年限:一年。
  八、其他要求
  1.搬迁对象必须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尽量采取以自然村寨为单元的部分搬迁方式,避免“搬富不搬穷”。根据不同安置形式制定、细化搬迁对象选择标准,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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