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2008]180号)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施工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管函[2008]4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迅速组织检查所承建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各企业负责人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当发生农民工投诉或出现劳资纠纷时,企业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牵头处理,及时平息纠纷。施工企业凡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我局将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在汕头建设网上进行曝光。

  二、各区县建设局要积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2008年12月20日前报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