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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工作的通知
(京卫医字〔2009〕271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医疗服务工作,使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节日期间要实行院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节日前夕,各医疗机构要对各科室值班人员资质、医疗设备性能及药品准备、救护车车况、二线值班人员联络方式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要按照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落实相应的人员、物资、技术、车辆等应急储备,保证通讯畅通。同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意外伤亡报告后,应立即核实,积极进行处理,及时进行信息报送。
  二、做好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一)根据各区县卫生局上报情况,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信息的网络直报医院数量调整为307家(名单见附件1)。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救治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信息,实行网络实时上报,即收治一例上报一例;非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救治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信息,上报所在区县卫生局,由区县卫生局负责录入,并通过系统实时上报。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负责汇总、整理全市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统计数据,按照上报时间的要求上报市政府烟花办。市政府烟花办负责对外公布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相关信息。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2007年底新修订的“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网上报告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要求,对接诊的每一个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都要填写《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涉及重症和死亡患者的还要详细填写诊断和伤情情况,并通过系统实时上报。对于住院病人发生转院、离院和死亡的情况,要及时通过系统进行转归情况的订正。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要安排充足的人员做好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要特别关注摘眼球、截肢以及死亡等病例,不得漏项、漏报、迟报和瞒报,确保信息上报的及时性。
  (三)市卫生局将在2009年12月29日9时和2010年2月8日9时开通系统测试功能,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网络直报医院可登录系统进行信息上报工作的测试和演练。系统测试将分别于2009年12月30日18时和2010年2月12日18时结束。测试中如有问题,可联系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联系电话:63030863、63020042,传真:63020045)。
  (四)上报时间: 元旦期间为2009年12月31日18时至2010年1月1日(元旦)早6时。春节期间为2009年2月13日(除夕)0时至2009年3月1日(正月十六)早6时。
  (五)各区县卫生局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指派专人负责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信息统计工作。2010年1月22日前,各有关三级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和各区县卫生局将本单位春节期间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同志的联系回执(见附件3)上报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联系电话:63030863、63020042,传真:63020045)。各有关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将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同志的联系方式上报所在区县卫生局。
  三、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门、急诊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门诊工作,配备中高年资医师加强节日门诊力量,并提前向社会公示。节日期间急诊要保证24小时应诊,切实加强急诊室、手术室等的医疗技术力量配备,值班医师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各类急救设备和药品、器械要齐全完好。要保持急诊科(室)、入院、手术与重症监护病房“绿色通道”畅通,做好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的医疗保障。
  四、严格抓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疑难病例讨论、会诊、危重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查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交接班等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认真落实相关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积极做好医患沟通。节日期间,各医疗机构带班领导要深入科室,强化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医疗安全隐患,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五、扎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原则,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节日期间,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要24小时应诊,严格落实筛查制度和各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节日期间首都的公共卫生安全。
  六、做好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节日期间,全市应急医疗救治网络医院的115支紧急医疗救援队伍执行听班制度,保证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及时出动,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要重点加强医疗值班力量。北京急救中心要加强节日值班和车辆调度工作,增加院前急救值班人员和救护车辆的数量,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正常运转。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及各采供血机构要认真做好备用血准备工作,确保临床用血供应。
  请各区县卫生局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保障医疗安全的督导工作,保持信息通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附件:1、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信息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名单
  2、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情况登记表
  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致伤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同志联系回执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信息
  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名单

  东城区

序号

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名称

1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2

卫生部北京医院

3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5

北京中医医院

6

北京市第六医院

7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

8

北京市东城区口腔医院

9

北京市鼓楼中医医院

10

北京市隆福医院

11

北京市东四中医医院

12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

13

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

14

北京航星机器制造公司北京东城航星医院

15

北京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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