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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意见(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教育厅备案意见(盖章):        审核:

  注:不同办学类型不得在同一页填写,办学类型必须是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

  附件3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成人、职业)
毕业证书审核验印暨电子注册申请书

河北省教育厅:
  我校    年招收    人,于   年  月 日开学,实际备案    人,学期期间学籍变动情况如下:

 

转学

留级

休学

复学

退学

小计

备注

 

 

 

 

 

 

 

 

 

 

 

 

 

 


  经审核,操行评定及成绩全部合格准予毕业者共计 人,特报请验印并予以电子注册。
  以上情况均经本校教务主任(学生处处长)、校长核实审查,如有错报、漏报等情况我校承担全部责任。

  校  长(签字):
  教务主任、学生处处长(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核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明书登记表
  

照 片

姓 名

性 别

专业名称

学 制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年 月

年 月

出生年月日

籍贯(省、市、县)

学历层次

初高中

    

毕业学校

原毕业证书编号

毕业证明书编号

 

( )字

( )字

学 校 意 见

省 教 育 厅 审 核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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