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09-2012年山东省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鲁质监标发[2009]223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市质监局、安监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和省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9]84号)精神,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做好《2009-2012年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现组织申报我省2009-2012年期间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一)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起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满足我省安全生产需要的地方标准体系。
(二)为《2009-2012年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和年度提供依据,落实科技兴安战略。
(三)推动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结合实际需要,深刻分析、认真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通过完善标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的先期预防作用,为防范事故发生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服务。
(二)突出重点原则。优先制、修订安全生产工作急需的标准、重点领域缺失的关键标准、标龄过长的标准和与职业安全健康密切相关的标准,做到轻重缓急,有重点、有步骤开展标准化。
(三)国际接轨原则。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标准,确定我省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的采标项目,加快与国内外先进标准接轨步伐。
(四)技术进步原则。积极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科研成果,不断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和前瞻性,使制、修订的标准成为科技创新生产力的桥梁,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
三、申报范围
标准项目申报的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冶金、油气、建材)、化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煤矿、轻工、纺织、机械、电力、特种设备、建筑工程施工等行业领域,其它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标准也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