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六枝箐口乡麻翁村渠系配套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六枝特区箐口乡麻翁村渠系配套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市发改请[2009]4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实施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修建干管道1条总长3.2KM,沉砂池一座,维修引水坝一座。新增灌面506亩,恢复灌面720亩。
三、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0万元(详见附件)(略),其中:2009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115万元,地方配套15万元,劳务报酬不少于12万元。
四、中央预算内资金只能用于直接工程费开支,其它费用由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五、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项责任制度,要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尽可能多地吸纳返乡农民工和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地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带动当地群众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