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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甸县上隆至五岭坡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甸县上隆至五岭坡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黔南州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09]63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路线利用原有公路进行改扩建,起点为上隆移民二村经花桥、移民三村、终点为五岭坡。另接移民二村段K1+184.57重新起点,桩号为K10+563.41移至坡顶,路线终点桩号为K14+070.44。路线全长14.07km。
  二、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部颁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上隆移民二村段接上隆至花桥公路K0+000~K4+105段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3.5米,上隆移民三村至五岭坡K4+105~K10+563.41段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宽度5.5米。另接移民二村段K1+184.57重新起点,桩号为K10+563.41移至坡顶,路线终点桩号为K14+070.44段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面采用泥结碎石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其它技术指标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局部困难地段可按照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4]372号)实施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原则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应进一步顺应地形优化局部平、纵线型,改善行车条件。
  四、原则同意路基、路面及排水、防护工程设计。
  五、原则同意桥涵工程设计。
  六、为确保行车安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警告标志。
  七、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45万元(详见附件)(略),其中:2009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356万元,地方配套89万元,劳务报酬不少于38万元。
  八、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项责任制度,要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尽可能多地吸纳返乡农民工和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地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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