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
(苏林业[2009]83号)
泰州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申报泰州春江湿地公园为省级湿地公园的请示》(泰林[2009]7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该湿地公园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东以锦江路为界,南至泰州长江大桥,西至长江江面,北至滨江路,总面积390公顷。
二、原则同意《泰州春江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请高港区人民政府按照我局批复的规划,对湿地公园的面积、范围尽快予以公告,并完成湿地公园界线界牌、标牌的设置。
三、你局要根据《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该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指导。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湿地公园建设与利益相关者、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