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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苏林发[2009]15号)


省政府办公厅:

  2008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各项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历年政府信息得到全面梳理。我局2002年成立后,就建成了江苏林业网,并以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及时发布我局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对局里印发的重要文件进行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局按照省里有关要求,对2003年至2008年本局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又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进行了认真分类,编制了《2003年-2008年度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类目进行公开,完成了《江苏省林业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截止2008年底共整理公布了2003年以来本局制作或获取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0余条,占我局同期所制作或获取政府信息总量的90%,涉及到政策法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发展规划、本局主要业务等各个方面。

  (二)新的应公开政府信息得到及时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信息获取和制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从而使我局新制作或获取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在20个工作日内,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地公布。同时,根据群众的需要,主动搜集和整理关系绿色江苏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并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目前为止,今年我局又主动公开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达120余条,浏览量超过1400人次。除此之外,我局还通过江苏林业网站发布大量的工作动态信息,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绿色江苏建设,今年以来,江苏林业网已更新发布各类信息4552条,浏览量超过了123万人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情况而引起的群众投诉,也未出现因随意公开本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而产生政府信息失泄密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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