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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三)开展进家入户走访活动。春节前,各地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认定的援助对象全部走访一遍,大力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进家入户”活动。通过家访,全面了解未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和已就业人员享受政策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计划。对未就业人员,提供适合于他们的岗位信息和针对性职业指导;对未享受政策人员,详细介绍相关就业政策内容并将其纳入落实政策援助计划。
  (四)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元月10日至2月10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残联,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服务平台要提前收集适合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企业岗位信息,同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要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分类指导,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对大龄困难人员和残疾人,重点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对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并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招用人员要优先安排困难高校毕业生;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优先推荐就业和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对实现就业的各类困难人员,帮助落实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为重点的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要依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收集合适的就业岗位安排就业,并帮助落实残疾人专项扶持政策。元月25日至29日,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就业援助招聘周活动,通过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即时岗位援助,帮助包括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困难人员尽早就业。各地还要通过进街道、下社区的方式,为援助对象组织召开各类有针对性的专场招聘会,帮助困难人员尽快找到就业岗位。
  (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援助活动。3月份,各地要把就业困难人员组织起来,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和求职能力。要发挥公共就业训练机构的主体作用,整合社会培训资源,积极为各类困难人员开展适宜的技能培训。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着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获得一技之长。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着力开展较高层次的专业性职业技能培训,并及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要紧密结合企业用人需求,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开展政策落实专项活动。3月中下旬,全省集中开展困难人员就业政策落实专项活动。各地要积极做好困难人员就业的后续服务,对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逐一排查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对未享受政策的,积极协调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尽快帮助落实政策;对活动中帮扶未到位的援助对象,分析原因,纳入后续日常帮扶工作,确保其尽早实现就业和落实政策。省厅将对各地落实政策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七)开展就业宣传系列活动。春季就业援助行动期间,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开设专版专栏、进行专题报道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国家和我省的就业政策、对困难人员的援助措施以及援助活动情况。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举办政策宣传一条街、新闻宣传车走街串巷等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平台要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制政策宣传册,免费发放到困难人员手中。还要深入街道、社区、居民楼,广泛宣传介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条件、援助活动具体内容、专场招聘会时间地点、省和地方就业扶持政策等信息,引导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积极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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