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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紧急通知
(豫安委办明电[2009]27号)


各省辖产煤市政府安委会,各省骨干煤炭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雨季水害防治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贵州、福建等地煤矿发生的透水事故教训,对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各产煤市人民政府要建立煤炭、安监、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将极端恶劣天气和可能引发洪水等情况通知煤矿企业。煤矿企业接到暴雨灾害预警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情况危急时立即停产撤人,有效消除暴雨洪水引发的水害事故。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

  煤矿企业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完善预案,储备装备,落实责任。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小煤矿必须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规定,切实提高防治水技术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水文地质调查,逐矿排查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标高、积水量、洪水流量、洪水位标高等,并查明本矿和相邻矿井的老空、废弃井巷等之间的水力联系,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井口及工业广场内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水位的,必须修筑堤坝、挖掘沟渠或采取防排水措施。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的,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积水渗(溃)入井下。四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报。受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采取先进物探、勘探技术手段,对矿井水文情况进行全面的勘查,查明水害威胁程度,制定可靠的探放水措施,严防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

  三、立即开展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立即在本辖区和所属煤矿开展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按“五定”要求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实施停产整顿,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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