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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任务
  2009-2010年,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强化规划的统领作用,基本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和执行机制。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确保规划的先进性和高起点,认真做好下位规划的编制和提升工作,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机制。
  1.编制提升专项规划。由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两型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或提升湘江流域治理、城市群环境同治、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布局、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综合交通、水利、信息同享规划,以及“3+5”城市群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心区空间开发与布局规划、示范区建设投融资规划。其中,国土规划3年内完成,其余14个专项规划力争2009年完成。
  2.同步修编“3+5”八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区域规划新增的城镇建设空间进一步落实,引导八市基础设施对接共享、产业合理分工布局,3年内完成八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指导宁乡县、长沙县等县做好城乡一体化规划。
  3.完成示范区规划编制。2010年完成五大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其中,昭山示范区(九华片区除外)总体规划由省直接组织编制,其余由省提出规划要点,协调、指导各市具体编制。
  4.加强规划管理实施。完成《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修订,2010年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建立项目规划审核制度、重大规划衔接制度、规划动态管理制度等,所有建设项目和用地审批必须符合区域规划。建立省、市规划局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投融资规划等重大规划进行统筹协调。加强现场巡查、督察,强化规划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二)突出轨道交通、骨干公路建设,加快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坚持适度超前、统筹协调、突出“两型”的原则,以轨道交通为骨架,打造长株潭同城交通、周边五市城际复合走廊、中部国际航空枢纽、长江中上游航运中心、全国陆运大通道五大核心系统,构建陆域通道畅通无阻、航空航运网络发达、各种交通方式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长株潭公交同城。
  5.加快城市群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建设以长株潭为中心,覆盖“3+5”八市重要城镇的城际轨道交通系统。由我省和铁道部共同投资建设。力争长株潭和长益常两条线路尽早开工。
  6.推进国铁建设。2009年力争沪昆客运专线湖南段、石长复线、荆州--岳阳--吉安铁路、娄邵铁路扩改建等开工,加快怀邵衡、张娄衡、黔张常、常岳九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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