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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报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有关情况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报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有关情况的通知
(陕建发[2009]215号)


各设区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

  今年初,省政府同各设区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就本年度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安排部署明年工作,现就上报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列入省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各设区市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汇总上报工作。汇总上报的情况务必全面准确。

  二、汇总上报的内容包括:建成运行的所有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有关情况;在建的所有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有关情况;2010年计划开工和建成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有关情况;2010年以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

  三、西安市市政委负责汇总上报西安市市区及辖区内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西安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汇总上报西安市市区及辖区县城垃圾处理场建设及运行情况。其他设区市城建局(城管局、市政局)负责汇总上报本市及辖区内所有县城(包括县级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多方筹措资金,研究确定明年及2010年以后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

  五、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每份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后,于12月13日之前统一报送省厅城建处。

  附件1:建成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2:建成运行的城镇垃圾处理场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3:在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4:在建城镇垃圾处理场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5:2010年计划开工和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汇总表(略)

  附件6:2010年计划开工和建成城镇垃圾处理场汇总表(略)

  附件7:2010年以后规划建设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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