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努力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深入开展为在乡老复员军人送医送药活动,着力解决无力参加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医疗困难。有步骤、分批次扶持农村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建设安居住房,加大农村优抚对象奔小康帮扶力度。进一步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四)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深入开展 “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加大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采取政府投入、联点扶建、共驻共建等多种形式抓好社区办公用房、居民活动场所和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村务公开实行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制度、档案“六统一”,确保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能培训等服务项目进入农村社区。
(五)切实规范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健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审批、登记和年检等工作,着力构建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社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根据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继续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善行政区划界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加大殡葬行政执法力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丧葬陋习。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民政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经常研究,加强协调和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在制定工作规划时要把民政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要加大民政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搞好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合力做好民政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保证民政资金和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水利、卫生、农业等部门要协助做好民政救灾工作的报灾、勘灾和救灾资金发放工作;房地产、建设、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民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监察、公安、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发改、规划、人事、司法等部门要帮助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分工协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民政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