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考核。由市城管局负责,市环卫局、岳阳楼区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派员参加,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结合日常考核,每月对市中心城区道路保洁情况进行2次定时考核,重点对日常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复查,并按道路保洁标准进行评分,考核结果纳入月度考核成绩。
交叉考核。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每月组织一次以上交叉考核。市环卫局清扫保洁的地段由岳阳楼区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联合组织考核检查;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管辖的地段由市环卫局组织考核检查;中央、省属驻岳和市直单位内小区卫生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考核检查。考核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成绩。
暗访考核。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暗访,每周不少于一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道路保洁经费。每月综合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考核优胜单位,保洁经费全额拨付;综合考核得分80-90分的,为考核合格单位,保洁经费全额拨付;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每低一个百分点,每月扣减其保洁经费1万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3次月综合考核不合格且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由主管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市财政年初预算预留应拨付市环卫局、岳阳楼区保洁经费的20%,年终根据考核结果清算拨付;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保洁经费由市财政根据考核结果年终结算扣缴。
根据月考核得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排名,排名情况在媒体公开,对排名第一的奖励10万元;排名倒数第一的罚款10万元,并实行黄牌警告。
(二)将道路保洁管理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内容。
(三)对道路保洁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爱卫办主任、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城乡建设科、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科和综合协调科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市中心城区道路保洁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管理网络,整合市中心城区各有关部门管理力量,制定完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