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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亚市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


  (二)加快培育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市场体系。坚持以市场化机制配置资源的方向,对各类国有资源都应通过公开竞争、协议转让等方式有偿出让。对可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源,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统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加快建立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市场运作体系,促进国有资源的规范、高效利用。

  三、分类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展理财范围,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作为新时期财源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创新国有资源管理运营机制,区别不同资源、不同特点,分类规范管理,确保各类资源性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国有自然资源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开发权、经营权、勘察权、开采权等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提高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益;城市公共资源要运用市场机制,科学规划和营运城市公共资源,加快推进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步伐,提高城市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其他国有资源如机动车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权等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的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方式有偿出让。

  四、完善征管机制,规范收支管理

  财政部门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主管部门。各执收部门在征收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时,应实行“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收入全额上缴市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把加强国有资源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使我市国有资源收入的征收和使用管理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长效征管模式。

  (一)规范收支管理。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按照资源收入的使用方向,统筹用于我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环境保护。

  (二)实行奖励措施。对上述资源管理单位实行激励奖励,将组织清理、拍卖的费用分别从上述国有资源拍卖收入中开支之后,按拍卖收入的10%奖励上述单位,补充单位的公用经费。

  五、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协调配合。要结合深化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理顺管理职责,明确管理程序和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监管。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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