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增强碳汇能力。通过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限制未利用地开发、长江防护林、平原绿化、能源林基地等重点工程,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大幅度增加碳汇能力。到2012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5%左右。
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完善农田基本建设新机制。加快实施大型灌溉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高产农田改造等项目建设,通过实施武汉大东湖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为核心的江湖连通、生态补水工程,提高长江、汉江“两线”的综合防洪能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推行节水新措施和建设节水型城市,增强水资源对气候变化的应对能力。到2012年,全省力争将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左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000万亩左右;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万平方公里。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我省近期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任务是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以节约资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突破口,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优化能源结构,降低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有关研究表明,若将中国的煤炭消费降低1个百分点,代之以水电或核电,则中国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将减少1.14个百分点;若用含碳量较低的化石能源天然气或石油替代煤炭,每减少1个百分点的煤炭消费量,碳排放量也将分别减少0.46%和0.28%。我省能源资源的禀赋特点,有利于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加强能源战略规划研究与制定。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强化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的鼓励政策,重点开发和推广煤的清洁高效开发和利用技术、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输配电和电网安全技术,促进能源结构优化,逐步降低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所占比重,提高我省能源可持续供应能力,减缓由能源生产和转换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建立有利于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和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制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准入标准。
突破性发展核电。要把核能作为湖北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使核电发展尽快提速,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大畈核电一期2×100万千瓦级项目。
有序开发水电。加快建设三峡地下电站、清江水布垭、汉江潘口电站等大中型水电工程,争取更多三峡电厂电量用于湖北。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和改造一批综合条件相对优越的小水电。水电装机从2008年的2905万千瓦增加到2012年的3400万千瓦以上(含三峡地下电站)。
加快火电技术进步。优化火电结构,加快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均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采用高效、洁净煤发电技术,改造在役火电机组,发展分布式能源。限期改造或关停服役20年以上或1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