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2加大控制温室气体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开发力度。研究开发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增强林业碳汇技术以及农业和土地利用方式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技术。
  3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措施。加强气候变化对我省农业、工业、交通、人居环境以及山地林区、江河湖泊、湿地等生态脆弱敏感区影响的综合评估和适应对策研究。应用高密度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和卫星、雷达、全球卫星定位(GPS)探空系统、微波辐射仪等先进探测设备,基于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报预测能力。研究提出重大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相应的对策措施。推广应用典型部门和区域进行适应气候变化的案例和技术措施。
  (六)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建立统一协调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防御极端气象灾害的体系和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加强极端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建设,提高暴雨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冰冻、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报预测能力。建设区域大气本底观测站,强化温室气体在线监测分析;通过整合、集成现有相关观测站资源,建立具有区域特色,反映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气候综合观测系统。提高各种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和抵御灾害性气候事件能力,降低灾害损失,增强防灾减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向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应对气候变化具体措施,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努力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不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湖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国家方案》,研究确定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督办,建立省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咨询队伍,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省级部门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相一致的温室气体控制体系,开展对各地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科学评价试点。
  (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节能、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环境保护、防洪、气象等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或实施细则,依法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着手研究气象灾害防御、预警和影响评估标准,修订建筑、电力、交通等气候变化敏感行业工程设计标准,逐步推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增加气候影响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章节。加快能源和资源价格改革,加大差别电价和水价实行力度。执行和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准入标准、主要用能产品和建筑物能效标准,健全强制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制度,推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研究建立节能减排量交易制度和温室气体登记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