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编报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农经函〔2009〕224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推进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请你们抓紧编报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要以我委下发的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指导任务和各市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六大建设任务分别进行编制,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项目主管部门。
二、各市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编制工作,要加强与财政、项目主管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附表(附后)要求进行编制,务必于7月10日前上报。
三、尚未上报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的市,要抓紧按照我委《关于抓紧开展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函[2009]23号)要求,务必在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我委和省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