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严格执法是农业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内容,是从根本上保障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一是要强化农业部门的执法能力建设,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二是要认真梳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职能的履行情况,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认真查找原因,抓紧整改。三是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从严查处,对于大案要案,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全面加强监管,确保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国庆节即将到来,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充足供应、安全可靠、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意义重大。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及早谋划,周密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强监测。国庆节前期,要进一步加大各类农产品特别是主要食用农产品的监测力度,及早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二是要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管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零距离”服务行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科学用药的技术指导,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严禁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三是要完善应急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健全应急体系。对于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要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秩序的稳定。

  四、加强督导检查,提高整治实效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各设区市农业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在9月10日前完成对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查找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总结各地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了解基层农业部门对开展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按照督导检查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认真组织实施。 9月上旬,我厅将组成督查组,结合“三品”督查,对部分设区市进行重点检查。

  附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