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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阜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评比表彰活动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各表格所填写内容应一致,所有表格均从市环保局网站下载:网址:www.fyhb.gov.cn,不得变更表格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报送时进行分类装订。

  (二)所有表格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否则取消推荐或评选资格。联系人:王文一,联系电话:2163775,电子邮箱:fyhbj01@163.com。

  附件:1.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市先进集体呈报一览表

  3.集体奖励审批表(略)

  4.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市先进个人呈报一览表
  5.个人奖励审批表(略)

  6.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市先进集体计分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备注

非农业源

农业源

非农业源

农业源

1

阜阳市普查办

3

2

8

2

(包括市直部门)

2

颍州区普查办

2

1

5

2

 

3

颍泉区普查办

2

1

5

2

 

4

颍东区普查办

2

1

5

2

 

5

界首市普查办

2

1

5

2

 

6

太和县普查办

2

1

7

3

 

7

临泉县普查办

2

1

7

3

 

8

阜南县普查办

2

1

7

3

 

9

颍上县普查办

2

1

7

3

 

10

开发区普查办

1

 

2

 

 

合 计

3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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