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增强失业保险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对本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新机制建立的如期完成。
  八、本实施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时,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各地要将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实施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⒈《使用失业保险金计划表》
  ⒉《领取失业保险人员花名表》
  附件1:
  使用失业保险金计划申请表
  申请单位:                        年   月          单位:人、元
| 享受失业 保险人数 |   | 发放标准 |   | 发放月数 |   | 失业保险金计划金额 |   | 
| 单位开户名称 |   | 
| 单位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账号 |   | 
| 申请失业保险金计划依据 |   | 
| 旗县区就业局意见 |   (公章)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市就业局意见 |   (公章)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