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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变更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


  四、报送方式

  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送交所在市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及时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省科技厅高新处。

  五、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书面层报省级税务机关,由省级税务机关提交认定机构复核。

  联系人电话:省科技厅高新处,谢兴华,020-83163873

  附件:1.企业年度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企业年度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按单一项目填报)

  项目编号:RD…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技术领域

 

本项目

研发人员数

 

技术来源

 

研发经费

总预算

(万元)

 

研发经费

当年支出

(万元)

 

立项目的及组织

实施方式

(限400字)

  

核心技术及创新点

(限400字)

      

 

 

取得的

阶段性成果

(限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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