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送方式
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送交所在市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及时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省科技厅高新处。
五、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书面层报省级税务机关,由省级税务机关提交认定机构复核。
联系人电话:省科技厅高新处,谢兴华,020-83163873
附件:1.企业年度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企业年度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按单一项目填报)
项目编号:RD…
项目名称
| |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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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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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
研发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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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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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费
总预算
(万元)
| | 研发经费
当年支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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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目的及组织
实施方式
(限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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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及创新点
(限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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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
阶段性成果
(限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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