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市高校的档案工作虽然有了较大进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各高校档案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对照
“27号令”对高校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高校档案工作在与高等教育同步发展、档案机构建设、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工作物质保障条件、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创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27号令”,推动高校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高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为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1.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机制体制。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档案意识,营造依法治档的工作环境,明确高校档案工作由校长领导的高校档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模相匹配的档案工作机构,提升档案工作的领导力、协调力。
2.大力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配备具备条件的档案机构负责人,落实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的编制,保证他们在职称、职级和工资福利上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及有关保健津贴,加强对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3.健全和完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根据
“27号令”的有关规定,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创新,对归档门类、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进行全面的梳理,积极探索学生类档案管理的新模式,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要档案建档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做好新校区基本建设档案的监管和接收进馆(室)工作。
4.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围绕学校办学特色和工作重点,加大档案收集力度,拓展档案收集范围,加强人物档案、精品课程档案、口述档案、史料的收集、征集,认真做好鉴定工作,提升馆(室)藏档案的内涵,全面整合档案信息资源,促进高校档案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
5.不断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水平。不断增加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库房条件,充分考虑公众公开阅览档案、举办专题展览、政府公开信息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教育功能的需要,深化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主动开展档案信息的深度加工和专题编研工作,创新档案服务机制,更新档案服务手段,打造为社会提供快捷、便利服务的平台,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