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新格局,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办和公安部《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积极推行公共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予以落实,建立消防工作督导考核和重特大火灾事故行政问责长效机制。健全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成员单位及其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责任的监管。建立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社会消防评价体系。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巩固“岳阳晚报·消防之窗”和“火线前沿”消防电视专栏两个消防宣传主阵地,着力打造消防宣传新品牌、新亮点。建立消防宣传社会协同机制,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建立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建立市级消防教育培训学校,将消防法律和消防安全常识纳入义务教育、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内容。利用城市社区市民学校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平台,突出加强对流动人员、农民工以及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在全市公共娱乐场所推广使用“消防三分钟”软件,全面提升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防控软实力,开通移动、电信短信和公交车移动电视消防宣传平台,拓展消防公益宣传渠道。加强消防宣传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稳定的消防宣传队伍,完善消防宣传奖惩机制,集中承担社会化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任务。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2009年,在岳阳县新墙镇、汨罗市长乐镇、临湘市羊楼司镇等3个全国重点镇,平江县伍市镇、岳阳县公田镇、湘阴县界头铺镇等3个省级重点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在全市23个乡镇、乡镇工业区建成政府专兼职消防队。2010年在平江县长寿镇,岳阳县筻口镇,汨罗市新市镇、弼时镇,屈原管理区营田镇等5个省重点镇和全市其它25个普通建制镇、乡镇工业区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对火灾危险性大、符合组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条件的单位,依法推动企事业单位组建专职消防队。2011年全面完成全市普通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的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文职雇员征召和管理使用工作,2010年全市消防文职雇员达到70人。积极推动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