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五)市场价格科
负责市场价格管理和调控工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明码标价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根据价格临时干预措施,适时确定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及合理幅度;认定低价倾销商品的成本;负责涉及旅游的所有门票价格(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景区的价格管理。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1名,设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
四、人员编制和职数
(一)编制
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二)职数
1. 领导职数
局长1名(副处)、副局长2名(正科),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科级6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2. 非领导职数
科级4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
为市物价局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科级检查员4名,科级非领导职数2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收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对明码标价、价费公示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参与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监督检查;健全价格举报制度,依法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审诉案件;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稽查;负责煤炭价格稽查;参与各类专项基金及“价差”、“量差”的稽查;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
(二)市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为市物价局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科级非领导职数1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主要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分析,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开展成本调查工作,发布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组织农村大集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定(调)价(费)前的成本监审工作;贯彻实施餐饮业、修理业的差价率和管理等级标准;落实有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