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采取“代理+连锁配送”的经营管理模式,在现有农村邮政网点的基础上,通过改造、提升和加盟,做强做优邮政农资连锁配送服务。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全市农村村邮站覆盖率达到80%。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邮政部门要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要,加快研究制定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切实提高农村邮政服务水平。村邮站建设应与农村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时建设,并纳入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内容,推动村邮站发展成为具有邮件接转、物流配送和金融服务等多种功能的邮政服务中心。村邮站的建设及费用,由市、县、乡各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乡镇邮政局所建设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计划,符合划拨目录的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并给予减免建设配套费等政策优惠。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国家投资支持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重点和进度,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对我市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更多的支持,力争在2012年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二)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开展农药经营活动,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其中,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应按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