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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鄂尔多斯市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培训对象。在煤炭、建筑、电力、交通、旅游等高危行业集中培训,向机关单位、农村牧区社区和学校等延伸,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培训对象为公安交警、机动车驾驶员(包括在各级驾校中开展)、乘务员、售票员、民航服务员、保安员、商场售货员、森警、护林员、建筑施工人员、旅游组织者和导游员、娱乐场所管理人员、水上救生员、电工及各生产行业部门的高危及野外作业人员和学校师生、农牧民等。
  (三)培训内容。主要为现场的、初级的救护知识和急救技能,以创伤四项急救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现场心肺复苏为主,同时结合行业特点选学相关急救知识以及面向社区不同人群、不同伤害、急症的紧急救护技能。
  (四)考核发证。初级卫生救护及急救员的培训计划由各级红十字会与受训行业部门共同制定,师资培训及业务指导由市红十字会统一负责,培训教材、考核发证由市红十字会按照“四统一”(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考试标准、统一发证)的要求提供和发放。
  (五)培训费用。高危行业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由市红十字会收取必要的培训成本费用(师资、教材、教室租赁等),以补充救护培训经费的不足。社区居民、农牧民、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救护师资的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各级财政还要为培训工作配备必要的培训器材,如投影设备、模拟人、固定包扎材料,以及培训场地租赁费等,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鄂尔多斯市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曹郅琛  副市长
  副组长: 
  双青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羽强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进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晓庆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张春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云志明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苏继军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成 员: 
  刘虎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杨丛甫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鹏举  市交通局副局长
  林 强  市建设局副局长
  闫 忠  市旅游局副局长
  睢国斌  鄂尔多斯电业局副局长
  张 帆  市煤炭局副局长
  郑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琳琦  市卫生局副局长
  贾旺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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