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郴嘉铁路管理处办公楼区域用地性质的批复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郴嘉铁路管理处办公楼区域用地性质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338号)
市规划局:
报来《关于变更郴嘉铁路管理处办公楼区域用地性质的请示》(郴规〔2009〕94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将郴嘉铁路管理处办公楼区域约[JP3]1.9公顷用地变更用于北湖区廉租房建设。变更后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28%,容积率<1.8,绿地率≥30%,建筑层数≤6层。请严格按变更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