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酉阳府发〔2009〕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酉阳、平安酉阳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04号)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 现就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1、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都会以行政争议的形式反映出来,这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能否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
2、行政复议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行政复议作为政府主导、功能比较全面的法定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法制理念;有利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同时,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行政复议是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和法定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司法救济程序繁复问题,是兼具程序性与简便性的准司法救济,当事人无需缴费,不花成本,只要申请,即可得到行政决定。通过行政复议,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达到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