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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09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09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六政办〔2009〕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2009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九月二日

六安市2009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到 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9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责任单位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制度。2009年起,逐步将我市未参保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政府备案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二)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2009年,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参保50万人,皖西学院等三所院校2.3万名在校大学生基本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三)2009年选择若干县、区,探索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等途径和方式。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二、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县级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在落实政府补助的同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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