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9〕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六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未保委)各委员单位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据“两法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市未保委的总体任务,结合各委员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宣传单位及相关媒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组织报道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揭露、批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行为和现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社会教育环境。
市委政法委:结合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和市未保委提供决策依据;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教育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宣传、认真实施“两法两条例”。采取多种方式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进行“两法两条例”知识培训。指导全市中小学配备好法制副校长。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入学率,降低辍学率,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防止侵占和破坏学校设施设备。
团市委:按照共青团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大力宣传“两法两条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增强法制观念。推动和参与有关未成年人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依法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介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从严把握对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审批。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督促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